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对象 详见本公告附件《宜宾市2011年暑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 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能力、技能、经历等条件。
2. 本条列举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笔试报名 (一)网络报名
1.阅读公告。报考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认真阅读本次《公告》及岗位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选报岗位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写报名信息。访问中国三江人才网,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登录,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要求上传JPG格 式(20K-30K)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网络报名时间从2011年6月28日23:00到2011年7月7日23:00截止 (注:非工作日不收费,但可报名)。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2011年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两份,供报名缴费和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打印报名信息录入表的,后果自负。
3.开考比例。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3:1比例该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3:1报考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考岗位。紧缺急需和边远乡镇的 招聘岗位,经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须达到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考的岗位,退还考生报名费。
4. 笔试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仅对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两科笔试的考生缴纳考务费100元,参加三科笔试的考生缴纳考务费150元。
所有考生于2011年7月4日—7月8日下午5:30期间缴纳报名费。缴费方式为考生携带自行打印的《2011年宜宾市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一式两份,到川南人力资源市场或就近有招考任务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缴纳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