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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十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十七)决定特赦;(十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根据《宪法》第62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
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可以知道B 中的职能属于全国人大。
【常见错误】要注意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区别
17.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某市拟将所管辖的一个县变为市辖区。根据宪法规定,上述改变应由下列哪一机关批准?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D.所在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C
【解析】根据宪法第89 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常见错误】要注意几个重要的部门权限的划分。
18.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有关村规民约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村民委员会有权制定村规民约,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批准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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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村民会议有权制定村规民约,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备案C.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D.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制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答案】C
【解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常见错误】关键要注意制定主体的问题。
19.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从事下列哪一行为?A.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制定具有民族特点的政府规章C.自行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 D.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答案】D
【解析】ABC 都属于立法性质的权限,根据地方人大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八)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九)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十一)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十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ABC 都不属于该职权范围,只有D 正确。
【常见错误】要准确记忆立法权与非立法性质的权限的划分。
20.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后任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终审法院上诉
【答案】C
【逐项解析】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0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除本法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职,还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A、B 项错误。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0 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官经检察长提名,由行政长官任命。检察院的组织、职权和运作由法律规定。可以知道C 对。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6 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中级法院上诉。D 项错误。
【常见错误】注意主体资格的法律细节。
21.某市政府所属有关部门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A.市卫生局成立的儿童保健专家组受某生产厂家委托,对其婴儿保健产品提供质量认证标志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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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市工商局和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评选活动,评选中违反公平程序而使当选的前八名全部为本市产品
C.市交管局规定,全市货运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两种品牌中选择安装一款车辆运行记录器,否则不予年检;其指定品牌为本地的"波浪"牌和法国的njk 牌
D.市政府决定对市酒厂减免地方税以提供财政支持
【答案】C
【逐项解析】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本题考查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其行为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限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客观上有滥用行政权力的事实;3、行为目的在于保护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从而损害外地经营者和本地消费者的利益。《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7 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
流向外地市场。”依据该条规定,只有选项C 的表述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本题的正确答案。
2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A.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B.乙厂的矿泉水使用"清凉"商标,而"清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C.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D.丁酒厂将其在当地评奖会上的获奖证书复印在所有的产品包装上
【答案】B
【逐项解析】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五条。《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5 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依据该条规定,选项A、C、D 均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混淆行为,非本题正确答案。选项B 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 条第3 项规定的混淆行为,是本题正确答案。
23.甲创办了销售电脑的个人独资企业。至2007 年8 月,该企业欠缴税款近8000 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的下列哪一强制措施是合法的?
A.扣押甲已出售并交付给刘某、但刘某尚未付款的一幅字画B.扣押甲一台价值4800 元的电视机C.查封甲唯一的一辆家用轿车
D.查封甲唯一的一套居住用房
【答案】C
【逐项解析】本题案情为已欠缴税款情形,故此题中所提强制措施为强制执行措施,而非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 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第42 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 条规定: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所称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 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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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依据以上规定,选项A 的表述中,刘某依我国合同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已经取得字画的所有权,税务机关无权扣押。税务机关强制执行措施的对象只能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的财产,本选项表述不合法,为错误选项;选项B 的表述不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 条第3 款的规定,为错误选项;选项C 的表述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59 条第2 项的规定,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为正确选项;选项D 的表述不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2
条、《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 条第2 项的规定,为错误选项。
24.李庄和赵庄为相邻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李庄的村干部就此事请示乡长。乡长的下列哪一答复意见是错误的?
A.“这件事,乡政府可以出面召集你们双方协商解决。" B."如果你们双方达不成协议,我们乡政府是无权处理的。" C."你们可以去县政府申请处理,也可以直接去县法院起诉。" D."在纠纷解决之前,你们双方必须维持土地利用的现状。"
【答案】C
【逐项解析】本题案情为单位之间的土地确权纠纷。《土地管理法》第16 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依据该条规定,李庄和赵庄两个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并且对于土地确权纠纷,人民政府的处理程序是诉讼的前置程序。选项A 表述正确,乡政府无权处理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但是以第三人的身份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是合法的,非本题正确答案;选项B 表述正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16 条第2 款的规定,非本题正确答案;选项C 的表述错误,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16 条第3 款的规定,是本题正确答案;选项D 的表述正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16 条第4 款的规定,非本题正确答案。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25.甲小区业主大会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选聘物业服务公司,乙公司寄送了投标书。经评标,乙公司中标,甲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发布招标公告的行为属于要约B.乙寄出投标书的行为属于承诺C.甲向乙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合同即成立D.甲向乙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属于承诺
【答案】D
【逐项解析】《招标投标法》第10 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据该条规定,选项A 表述的招标为公开招标方式,无论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人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性质均为邀约邀请(要约引诱),本选项说法错误,非本题正确答案;选项B 的表述,在法律性质上是要约,而非承诺。本选项说法错误,非本题正确答案;《招标投标法》第45 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46 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依据以上规定,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性质上属于承诺,但是又与合同法上的承诺有所不同。具体说来有二:一是招标投标法中的承诺采用的是“投邮主义”,中标通知书发出即生效力,而非合同法中的“到达主义”;二是中标通知书虽为承诺,且“发出”即生效力,但是却不成立合同,合同于签订招标合同时成立。故此,选项C 表述错误,非本题正确答案;选项D 表述正确,是本题正确答案。
26.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受到《劳动法》有关限制性规定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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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B.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C.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D.用人单位取得大量订单,为了在短期内完成交货,必须组织突击生产的
【答案】D
【逐项解析】《劳动法》第4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据该条规定,选项A、B、C 表述的情形均符合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
第41 条规定的限制,非本题正解。选项D 表述的情形,无法律依据,应受《劳动法》第41 条规定的限制,是本题的正解。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27.某建设项目进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赵村的集体土地。用地单位就此向李律师咨询。李律师的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
A.该临时用地应由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B.用地单位应当与赵村的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C.用地单位可以在地质勘查中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但应当取得赵村同意并支付相应费用D.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 年
【答案】B
【逐项解析】《土地管理法》第57 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