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四川省蓬安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17日至 19日报名(一)

时间:2013-12-11 07: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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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完全符合《蓬安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其他条件: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201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在校生。

(7)公招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本单位公招岗位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地点:四川省蓬安县中医医院门诊一楼(蓬安县红旗路2号)报名,联系电话:0817-8622383

(四)岗位调整

考试招聘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调减该岗位考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于2013年12月20日在蓬安卫生网上公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蓬安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学校出具的本人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及学历证明原件(须注明学历、专业及毕业时间)。

3.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六)准考证发放
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13年12月23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考试《准考证》。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考,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医技类人员的招聘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临床医生的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设《综合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科考试的临床医生招聘岗位,其报考者均参加两科笔试。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每科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和《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相关知识(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4日(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并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由蓬安县中医医院于2013年12月25日24:00前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操作)考试、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报考医技类人员均参加面试。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具体通知。

获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公告要求的证件材料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具体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时,某招聘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出现此种情形时,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于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实际参加最后一科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医技类人员按面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最后一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科考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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