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11 07:59:51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具体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 91Exam.org,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最后一科考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蓬安卫生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 用人单位凭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 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蓬安卫生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17-8622383(蓬安县中医医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817-8624444(蓬安县纪委蓬安县监察局 0817-8607896(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蓬安县中医医院2013年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完全符合《蓬安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其他条件: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201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在校生。 (7)公招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本单位公招岗位的。 (8)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地点:四川省蓬安县中医医院门诊一楼(蓬安县红旗路2号)报名,联系电话:0817-8622383 (四)岗位调整 考试招聘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调减该岗位考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于2013年12月20日在蓬安卫生网上公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蓬安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学校出具的本人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及学历证明原件(须注明学历、专业及毕业时间)。 3. 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