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报考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2月28日至3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委党校教学楼(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银峰路2号)。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按本公告的招考条件,从网上下载并填写《佛山市顺德区招考机关聘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大学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暂没毕业证可用《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为加强区属机关单位聘员队伍的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公开招考37名大学生聘员到区属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目标
通过招考大学生聘员到区属机关工作,以满足机关部门工作的需要。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毕业(须于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0年底或2011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参加工作的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印发顺德区机关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08]55号)内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4、年龄18至45周岁(1964年12月31日至199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招考相关事项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时间:2011年3月9日上午,笔试地点:佛山市委党校教学楼(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银峰路2号)。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政治、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顺德区组织人事网(http://www.zzb.shunde.gov.cn)公布。
(二)面试。面试集中统一组织,采用量化标准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为一天,每半天一套面试题,具体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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