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后,考核结果由地直事业单位和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统一报地区行署人事行政部门,并召开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审定。
因考生笔试、面试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调剂按照符合岗位条件、相同专业、由高分到低分、由地(市)到县(市)顺向调剂的原则,按总成绩排名予以调剂。
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拟聘人员名单在阿克苏地区人事局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为2011年1月3日—1月9日。
(八)聘用
地区行署人事行政部门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下达录取通知,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录取人员名单于2011年1月11日10:00时起在阿克苏 地区人事局网站公布。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录取人员名单于2011年1月12日-1月14日到地直事业单位和各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报到。
(九)合同鉴证
新增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和岗位管理。招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由地直事业单位和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统一报地区行署人事行政部门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合同期内不得流动。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并签订续聘合同。新聘人员实行3个 月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的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六、监督及相关要求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各类虚假证件或相关证明及考试舞弊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入闱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浏览点击“网上报名”图片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陆
http://ks.aksrsj.gov.cn。)。)。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