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25 10:10:09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填写)
单位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填写)
单位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招聘单位
考察意见
考察人: (公章)
年 月 日
招聘主管部门考察意见
考察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1、本表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严禁修改格式;2、“本人承诺”栏以上的项目,由本人如实、准确用蓝、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填写,严禁打印和涂改;本表未包括但又需说明的,可填写在备注栏内;3、“本人承诺“栏以后的项目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4、在职人员的综合评价由原聘用单位填写,并需原文填写“同意其参加泰安市宁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予以办理相关人事档案手续”的内容,同时加盖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公章;非在职人员的综合评价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5、时间填写格式:如2016.09;报考岗位填写格式:如综合管理-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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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填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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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简历:从初中学习经历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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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主要关系:指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丈夫(妻子)、子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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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主要关系: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伯叔、姑妈、舅父、姨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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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评价:由原聘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填写。内容必须全部涵盖以上几方面,不允许填写单方面内容。如为在职人员,综合评价由原聘用单位填写,并需原文填写“同意其参加泰安市宁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予以办理相关人事档案手续”的内容,同时加盖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公章;非在职人员的综合评价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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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当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意见:经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查询,未发现其有违法犯罪记录后,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在该栏写明“经核查,×××同志在全国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没有发现违法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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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当地计生部门意见:经其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查询,未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后,由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在该栏写明“经查实,×××同志于×年×月结婚,或属未婚青年、已婚未育、婚后育有×男×女,暂未发现该同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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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意见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写(考生不得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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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聘主管部门意见由县人社局填写填写(考生不得填写)。 |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