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28 09:47:40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并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协议。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在
校生不能报考。
3.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已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按规定不能报考。
5.人员聘用后,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
6.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恶意、串通报名,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18058565058
监督电话:0574-63980624。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附件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zip
附件2: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慈溪市委党校
慈溪市社会科学院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