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28 09:47:40
每人限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招聘单位对报名者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各岗位 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各岗位报名合格人数、指标核减、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公布。
(二)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博士研究生报考者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4月5日上午。笔试以主观题为主,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满分为100分。报考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含直接进入面试的博士研究生报考者)。面试前,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4月5日下午。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其中硕士研究生报考者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组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博士研究生报考者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学位高者优先,如学位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体检办法总体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考核
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