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02 15:39:32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不断改善和优化全县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考核招聘一批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名额共计2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芦山县2013年考核招聘高学历和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4月11日至1995年4月26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来源:91考试网 www.91exAm.org
3、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