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02 15:39:32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可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五)考察考核
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内容考核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要求,报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试用期一年,工资福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5-6521476。联系人:杨其康
监督电话:中共芦山县纪委、监察局:0来源:91exam .org835-6523024
附件:1、芦山县2013年考核招聘高学历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芦山县2013年考核招聘高学历和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xls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