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07 09:23:33
六、聘用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可以不保留录用资格。
八、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518-85521710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解释。
附件:
1、连云港环境监测中心站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 91Exam.org位表.xls
2、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