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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河南偃师市引进优秀人才补充公告

时间:2016-05-10 1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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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便于广大考生报考,现对《偃师市2016年引进优秀人才公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按照《关于印发偃师市引进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偃办〔2016〕6号)要求,偃师市2016年引进优秀人才报名工作将于5月18日结束,资格审查工作将于5月19日至20日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到偃师市引进优秀人才办公室进行复审时,除需携带《公告》中明确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准备提供以下材料。

1、每位考生准备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须与报名表同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学历证和学位证(包含

第一学历及学位证件和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件)、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的可提供就业协议书、职称证、教师(执业医师)资格证。以上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的学历的认证报告。(其

中,学信网上出具的短期学历认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

咨询电话:0379—67708578

原标题:偃师市关于2016年引进优秀人才的补充公告

点击下载>>>

偃师市引进优秀人才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材料目录

偃师市引进优秀人才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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