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14 09:53:35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人事部6号令、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凡进必考”原则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2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公开选聘的职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职位:共21名。县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县委政法委所属维稳调处中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县审计局投资审计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
(二)选聘范围:
此次公开选聘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职位(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其它条件(见附件);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1日后出生);
5、适应职位(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公开选聘人员应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已转正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得报名。
8、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职位的选聘条件详情见附表。
二、公开选聘的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聘的原则和方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公开选聘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相应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后果自负。报名地点设县人社局(县委综合楼三楼),联系电话:0735-5529079、 5522271。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者的有关证件、资料进行审定,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选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所需专业、技能特殊,公开报名后报考比例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是否开考,由县人社局与选聘单位研究。
(三)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4月30日举行(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笔试按百分制计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知识。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其中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湘人发〔2005〕31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如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七)公示。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举报或投诉电话:0735-5529079、5522271。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提请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原标题:2016年永兴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
|
选聘岗位名称: 报名序号: |
||||||||||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粘贴 彩色 1寸 照片 |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学历学位 |
|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
|||||||
|
户 籍 所在地 |
|
婚姻状况 |
|
现工作 单位 |
|
|||||
|
身份证号 |
|
有何特长 |
|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
简历 |
|
|||||||||
|
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实践经历或取得的成绩 |
|
|||||||||
|
应 聘 人 员 承 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
资 格 审 查 意 见 |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审查人签名: 选聘单位(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
| 2016年永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计划表 | ||||||||
| 序号 | 选聘单位 | 选聘计划 | 职位名称 | 年龄 | 最低学历要求 | 相关专业 | 其他要求 | 备注 |
| 1 | 县维稳调处中心 | 4 | 职位1 | 35周岁以下 | 大专 | 限男性 | ||
| 2 | 县维稳调处中心 | 2 | 职位2 | 35周岁以下 | 大专 | 具有文秘工作经历,限女性 | ||
| 3 | 县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 10 | 安监员 | 45周岁以下 | 中专 | 不限 | 1、一年以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验; | |
| 2、执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且该资质在有效期内; | ||||||||
| 3、具有冶金、危险化学品管理专业的优先 | ||||||||
| 4 | 县审计局投资审计服务中心 | 1 | 政府投资审计 | 45周岁以下 | 大专 |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 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优先。 | |
| 土木工程、建筑学 | ||||||||
| 5 | 县审计局投资审计服务中心 | 2 | 财务审计 | 45周岁以下 | 大专 | 财会、审计 | 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优先。 | |
| 6 | 县审计局投资审计服务中心 | 1 | 审计执行 | 35周岁以下 | 大专 | 文秘、中文 | 限男性 | |
| 7 | 县审计局投资审计服务中心 | 1 | 计算机审计 | 35周岁以下 | 中专 | 计算机 | 参加工作两年以上 | |
| (2014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 |
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