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27 12:55:11
一、 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可)进入所在考场参加考试。考前15分钟由监考人员验证后入场,对号入座。然后将两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检查、核对。
二、 应考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考生上厕所,确因疾病等特殊原因上厕所的,监考人员要及时向巡视或主考副主考汇报,经批准后由同性巡视或流动监考人员带着去厕所并负责送回考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三、 应考人员只准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塑料橡皮,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小抄、手机、计算器、电子记事本和其它不许带入的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相互借用任何物品。
四、 开考铃响后开始答题,应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后5分钟内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涂姓名和准考证号码,不准在试卷上作其他任何标记。
五、 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有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 应考人员答题一律用兰、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规定的位置作答,或用2B铅笔填涂,字迹要清楚、工整。用红色等其他颜色或铅笔答题,所答试卷一律作废。
七、 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抄袭他人答案或交换试卷。
八、 应考人员要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巡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考务工作人员者,主考有权令其退场,停止考试。
九、 考试结束铃响,应考人员要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 除本考场监考、考点主考、副主考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十一、 考场内严禁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