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04 10:13:20
(四)提出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建议意见
单位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考核对象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群众测评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年度考核等次人选原则上按以下分值范围掌握,但要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优秀为86分以上,称职(合格)为71至85分,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为60至70分,不称职(不合格)为60分(不含60分)以下。
(五)公示和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定等次由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被考核人员本人签署意见。
四、考核相关要求
⒈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敷衍了事和弄虚作假。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实施考核、随意突破核定优秀指标的,要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方可兑现考核结果。
⒉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之一;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现在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从军队转业安置到机关工作的人员,由其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安置前的有关情况,由原所在部队提供;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对涉嫌违法违纪受各类处分的人员,按《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对市、县互派挂职干部按明委组通〔2012〕5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挂职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考核优秀等次名额纳入考核单位计算。挂职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派出单位,挂职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应及时转回派出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⒊对已经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如工作实绩不突出,应坚持标准条件,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选,必须在本单位公示突出的工作实绩。
⒋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五、考核时间安排
2014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考核结束后,市直单位应将附件中的表4、表5、表7、表8、表9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办理考核验收。各单位在报送考核结果验收备案时,需提供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公务员培训证》或《继续教育证》,在确定完成当年的培训任务后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各县(市、区)参照市直机关单位考核办法部署年度考核工作,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各类表格(含事业单位)和工作总结于2015年2月10日前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备案。联系方式:市委组织部党群机关干部管理科8223027;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科8966039。
附表:⒈三明市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登记表
⒉三明市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
考核登记表
⒊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比例使用申报表
⒋三明市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结果备案表
⒌三明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
⒍三明市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评
和年度考核测评表
⒎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情况登记表
⒏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不
定等次人员情况登记表
⒐年度机关(参公单位)奖惩情况统计表
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公务员局
2014年12月2日
附表1
三明市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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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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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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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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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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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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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或 分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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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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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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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领
导 意
见 |
建议考核等次: 评 语: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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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 员会意见 |
考核等次: 评 语: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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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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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等 次或不参 加考核情 况说明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附表2
三明市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单位: 考核期限: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聘 用 职 务 |
|
政治 面貌 |
|
文化程度 |
|
个
人
总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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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 领导 评价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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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工作组织 审核 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
年度 考核 等次 |
单位负责人签名: |
被考 核人 意见 |
被考核人签名: |
备注 |
|
注:⒈培训教育情况,受奖励、处分等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在备注栏。
⒉个人总结栏不够填写,可另附纸张。
附表3
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优秀等次比例使用申报表
( 年度)
现有在编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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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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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等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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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评定为优秀等次 的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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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称 年号 何的 月综 受合 何性 种表 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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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 报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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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机 关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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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拟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数按四舍五入掌握;需要说明的情况请在呈报单位意见栏内写明;
2.此表一式两份,呈报单位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3.呈报时请附表彰决定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附表4
三明市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
( 年度)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