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25 19:58:26
2012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报考人员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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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考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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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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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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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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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小孩子 出生时间 |
年 月 日 |
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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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是否违规生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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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违规生育者社会抚养费足 额 缴 清 具 体 时 间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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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户籍所在或 长期居住地 乡镇计生办 意 见 |
经办人签名: (公章) 2012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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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籍所在或长 期居住地乡镇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
(公章) 2012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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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个人承诺事项 |
本人填报的1—4项内容真实有效,且如有计划生育调查事项,将自愿主动配合,如调查事项必须做亲子鉴定,本人将主动申请。若违反以上承诺,将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承诺人(签名): 2012年 月 日 | |||||||
说明:1、此表须由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填写(个人承诺事项由报考人签字)。2、违规生育者必须提供社会抚养费征缴凭证原件、复印件和处理终结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