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09 10:59:20
99.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
100. 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01. 城镇地区道路两侧可以设摊经营。( )
102.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行为,影响市容环境。( )
103. 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树木可以晾晒衣物。( )
104. 占用城镇地区地下通道兜售物品,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
105. 城镇地区道路两侧可以随意搭建建筑物。( )
106.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
107. 行政执法部门不可以限制人身自由。( )
108. 警告是行政处罚的种类。( )
109. 责令停产停业不是行政处罚的种类。( )
110.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111. 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范围内作业,并按照规定设置临时围墙、围栏,实行封闭式施工。( )
112.建设单位或个人未经规划部门许可,都能任意建设建筑物。( )
113. 规划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可任意拆除违法建筑物。( )
114. 擅自在近期建设规划控制区进行建设的,不会影响城市规划。( )
115. 妨碍国防设施、测量标志进行建设的,严重影响城市规划。( )
116. 在城市规划区内,经各区人民政府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能建设
各类建设工程。( )
117. 建设单位或个人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可以随意改动。( )
118. 未取得《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临时建设,可以先施工建设。( )
119.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行检查时可以不向当事人出示证件。( )
120.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121.经批准可以在城镇地区饲养家畜家禽。( )
122.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
12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关闭环境卫生设施和改变其用途。( )
124. 城镇地区沿街道路两侧、商业区、居住区以及其他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等设施。( )
125. 餐饮业、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可以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倒。( )
126. 医疗机构、疗养院、屠宰场(厂)、生物制品厂等单位应设置便于识别的分别存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工业垃圾的容器。( )
12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主体工程不动工又未申请延期的,由原核发机关予以吊销。( )
128.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或市规划部门的委托,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进行监督检查。( )
129.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
130.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占用城镇地区道路、广场、海滩等公共场所,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
二、单选题
1. 《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什么时间实行( )
A. 2008年5月1日
B. 1996年10月1日
2. 在城镇地区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 )
A.100元以下罚款
B.200元以下罚款
3.进出建筑工地车辆夹带沙土,污染城市路面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按照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以( )
A.10元罚款 B.50元罚款
4. 占用城镇地区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占用面积每平方米处以( )
A.100元罚款 B.50元罚款
5. 禁止在城镇地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经批准饲养的( )
A.必须圈养,并保持周围的环境卫生
B.可以放养
6. 未经批准在城镇地区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没收,处以( )
A.200元以下罚款
B.1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