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13 08: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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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 (三)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四)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五)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报名或他人代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83号香洲区人民法院611室);联系人:邓玉;联系电话:0756-2610810、2610834。 (四)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好的《香洲区人民法院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请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新闻中心栏下载,双面打印); 2.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报考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上贴1张); 4.个人简历一份(贴1寸照片1张)。 (五)经审核,符合招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准予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事项将于2014年1月20日前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布。 (六)招聘职位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如符合条件人数低于该比例的,则按1:2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七)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是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
| 四、考试
(一)资料审核及面谈。经审核及面谈,符合招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准予参加体能考试。 (二)体能、技能测试(分值:100分,体能占80分、技能占20分)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技能测试:驾驶技术及个人特长展示。 技能测试按个人表现由考官给予评分(最高分值不超过20分) 五、面试 1.时间:在香洲区法院网站另行通知; 2.地点:在香洲区法院网站另行通知; 3.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六、考核 (一)考核是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进入考核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复核。进入考核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替补,如遇拟替补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行考核。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替补,如遇拟替补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 八、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