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14 10:02:30
2013年阿拉善盟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才储备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阿拉善盟委行署《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阿党发〔2011〕9号)、《阿拉善盟盟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储备暂行办法》(阿党发〔2012〕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阿拉善盟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才储备工作。为做好此次考试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
2013年阿拉善盟直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2名(详见《2013年阿拉善盟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2013年阿拉善盟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在核定编制数内招聘的原则,坚持按岗位职责招聘的原则,坚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的原则,为盟直事业单位选拔一批优秀人才。
2、各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兼通蒙汉两种语言文字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3、本次招聘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兼通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定向招聘岗位)。
(三)招聘对象
阿拉善盟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或具有阿拉善盟户籍(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已入户)符合招聘岗位规定报考条件的往届、应届专科及 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已取得毕业证书)。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4、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报考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特殊专业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不宜录用人员。
(五)招聘程序
1、公告和公告发布
2013年11月13日、14日分别在《阿拉善日报》、阿拉善广播电视台、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7天。
2、报名
①报名工作由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登陆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网址:www.alsrcks.com)进行网上报名(以下简称报名网)。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1月21日每日8:30-20:00时。
②报名时,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查看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认真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无法修改)。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17KB—20KB)。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应聘人员对自己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
3、资格初审及结果确认
①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网上进行。初审工作由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审核时间: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1月21日每日20:00-24:00时。
②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次日(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时间算起)发布审核意见,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将会注明未审核通过的理由。在报名截止期限之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正确上传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
③应聘人员(含减免费用人员)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服务大厅前台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报名费及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执行。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18:00时,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④根据内蒙古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涉及大学毕业生就业相关收费项目的通知》(内财非税[2012]2371号)精神,对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专业测试费;对2012年毕业的高校生,减半收取。2012年、2013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到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进行减免费用资格审核确认。交表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9日18:00时。符合减免条件的毕业生,由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及时将应聘人员所交费用退给本人。
⑤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被取消或补充通知报名的岗位,将于2013年11月23 日在报名网上公布。
4、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3年11月27日8:00时至2013年11月29日24:00时,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据此参加招聘考试。
5、笔试
本次招聘考试统一进行命题。
①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参考书目。
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并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需要使用蒙文试卷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名表中注明。使用蒙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文答卷,使用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答卷。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应聘蒙语文工作岗位、蒙汉兼通岗位人员,必须用蒙文答卷,对不按规定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
③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为1∶3,对定向招聘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盟报社和盟广播电视台以及盟地质勘查基金中心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④笔试时间、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
⑤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⑥本次招聘考试根据招聘工作实际设置最低分数线。
⑦定向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报考人数比例递减定向招聘岗位,合并到与该岗位条件一致的非定向招聘岗位统一报名考录。并由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补充公告,不受定向招聘岗位限制进行补 充报名,补充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考试。
⑧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上公示3天。
6、资格复审
①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②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参加资格复审,盟内生源已迁出户籍关系的应聘人员由户籍迁出地派出所盖章确认。户籍在集体户上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
③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加分条件等各类信息,凡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岗位条件的,一律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④资格复审工作由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人社、公安、教育部门及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设立学历审核组、身份证和户籍审核组、资格审核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上公布。
7、专业测试
①根据各单位拟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对定向招聘岗位和高层次人才岗位、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时可按1:2比例开考),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专业测试人选。因达不到专业测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或取消本专业的专业测试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专业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