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8 13:41:41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毕业证、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以上证明材料于2017年11月20日— 11月22日18:00的工作时间交盐边县卫计局人事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考生,以上证明材料于2017年11月20日— 11月22日18:00的工作时间交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管理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西人才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综合知识》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表向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西人才网公布。
5.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考生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有效的笔试科目成绩的平均分×80%。(存在折后加分的,笔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折合后计算)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复审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盐边县卫计局具体负责;报考除盐边县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根据参加考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名额,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公告。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
1.《盐边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在职教师需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
6.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需提供最新的继续教育情况)。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笔试缺考、放弃面试出现的缺额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若递补后实际开考比例仍然低于2:1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攀西人才网公布。
2.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进入面试人员,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由盐边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盐边县卫计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减免面试考务费)。具体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上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科目及方式
医师类、护理类、医技类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用《卫生专业实践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包含政策性加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加试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另行研究决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的考生,其考试总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考生,体检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体检由盐边县卫计局负责统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考察工作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察工作由盐边县卫计局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人社部门在攀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按接到的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逾期1个月未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取消聘用。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0812—8657444 (中共盐边县纪委监察局)
十、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在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若报考者已被其他地区正式聘用,取消其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若上述情形出现在面试环节,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上述情形出现在体检、考核环节,则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上述情形出现在考核环节,则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上述情形出现在拟聘用公示阶段,则不再递补。
4.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新录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一、本方案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3336031,QQ:800007382
政策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