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6 09: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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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放宽情况
报名者承诺:以上填报信息完全符合事实,无故意隐瞒、虚假申报或重复报名等行为;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和证书(件)均为真实有效;与应聘单位领导人员不存在须回避的关系。如有不实,一切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者签名: 2017年11月 日
招聘单位初审意见: 签名(盖章) 2017年11月 日
资 格 审 查 记 录
(由验证处工作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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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项目 (合格的打√) |
户籍或生源地 |
年龄条件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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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人员 审核意见 |
工作人员签名: 2017年11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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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者另需 说明的事项 |
报名者签名: 2017年11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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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验证后一份交验证处,另一份交招聘单位。 2017年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现场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7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将于2017年
11月5日(9:00—15:30)在相城区人力资源市场(相城区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一楼)进行,本次公开招聘共有43家事业单位推出55个岗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招聘55名工作人员,现将现场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流程
1.岗位选择:报名人员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下载并填写《2017年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将《登记表》中应由“报名人员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
2.个人信息登记:报名人员持《登记表》及报名人员二代身份证,在门口读取身份证信息成功后入场报名。
3.招聘单位初审:报名人员持《登记表》、应聘材料原件(所有原件都须同时准备二份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回)先至相应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招聘单位在其《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4.人社局验证:凭招聘单位签字(盖章)的《登记表》及应聘材料原件至人社局验证处进行资格验证,验证通过的由人社局工作人员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留存《登记表》和复印件各一份。
5.返还招聘单位一份报名资料:经招聘单位初审、人社局验证后,将另一份盖章签字的《登记表》和复印件交至相应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处,现场报名结束。
二、注意事项:
* 本次公开招聘为2017年相城区事业单位专场招聘,报名人员凭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凭报名人员二代身份证)刷卡后进场,其他陪同人员谢绝入场。
* 为了现场快速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材料,请报名人员提前将所有原件复印二份,在递交报名材料时尽量按以下要求,用订书机一式2份分开装订。装订的顺序为(从上到下):
第一部分: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加贴照片);
第二部分: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第三部分: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第四部分:其它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其它资格证明材料为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对于报名条件中没有指出必要的材料,请尽量不要装订在报名材料中。
江苏 事业单位招聘网为广大考生提供2017江苏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招聘55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7年11月5日,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9日。详细信息见正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相城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5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5日以后出生),且户籍或生源地在苏州市区范围(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以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5日以后出生),且户籍或生源地可放宽至苏州市范围。以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5日以后出生),且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三)大学生“村官”岗位,招聘对象为:在相城区村(社区)服务满3年(截止2017年11月5日前)且考核合格,现仍在相城区村(社区)任职的省、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市选聘大学生村官是指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管理的人员。
(四)《2017年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其他条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2017年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学历要求”一栏中,不包含“及以上”情形的,仅限此学历的人员报考。例:要求“本科”学历的,研究生和大专生不得报考。学历要求含“及以上”的,符合此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报考。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七)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7年11月5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九)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即2017年11月5日15:30。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17年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5日(星期日)9:00—15:30 , 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区人力资源市场(相城区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一楼)。
3.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提前下载并完整填写《2017年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中应由“报名者填写的内容”并加贴照片。《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均一式两份。报名当天,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提交《登记表》和应聘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由招聘单位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3.人社部门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验证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将《登记表》1份交“验证处”(附应聘材料复印件1份),另一份《登记表》返还给招聘单位(附应聘材料复印件1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政审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