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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7年10月江苏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招聘55名工作人员_江苏^91考试网(二)

时间:2017-10-26 09: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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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现场资格复审手续,待面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4.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本人不能到现场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现场审核。被委托人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信息经验证通过后不得更改。本次招聘笔试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部门通知报考取消岗位人员重新补报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岗位。

7.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page]

五、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11月17日9:00—16:00

地点:相城区人力资源市场(相城区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一楼)。考生现场缴纳笔试费100元/人,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2.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试卷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网、相城人才网公布3天。

查询网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zxc.gov.cn/szxc/)、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

六、面试

1.面试通知发放。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具体通知。地点:相城区人力资源市场(相城区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一楼)。

2.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5.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人社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网、相城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资格复查、考察

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网、相城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政审)、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1530

十一、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5182252

点击下载>>>

2017年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017年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2017年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doc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5日




He is born in a good hour who gets a good name. 生逢其时,美誉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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