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08 16:10:17
台江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县机关后勤工作的正常运转,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工勤人员1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附后)。为确保招聘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1月1日前取得本县户籍的高中(含中专、中技)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10月7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
4.报考01职位需取得A1照(2013年1月1日以前取得)及以上驾驶证;
5.报考02、03、04、05、06、07、08、09驾驶职位的考生须取得机动车C照(2013年10月7日前须满三年)及以上驾驶证,并且未有较大交通事故记录(县交警部门按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予以认定);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准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 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勤人员的。
二、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公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7日至9日
报名地点:台江县就业局门 口。
注:报名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一律不允许代报。
(二)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考驾驶职位的须提供驾驶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并在报名时提交。
考生可预先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考生不能对下载的报名登记表格式和内容作任何更改,如有更改的,一律不接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及以上,才能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三)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资格复审章。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也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考试内容为:
①报考01、02、03、04、05、06、07、08、09驾驶职位的考生,须参加《综合知识+驾驶业务知识》考试;
②报考10、11、12职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知识》考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本人于2013 年10月16日至18日,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单到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台江县内,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本人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技能(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3 91ExAm.org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来确定参加技能(体能)测试人员。
某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技能(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参加技能(体能)测试。
考生本人须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领取《技能(体能)测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
技能(体能)测试当天,考生本人须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本人驾驶执照(报考驾驶职位的)原件以及《技能(体能)测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技能(体能)测试。
领取《技能(体能)测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及测试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驾驶技能测试:
报考01、02、03、04、05、06、07、08、09驾驶职位的考生须参加驾驶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工作必须在当天全部完成;技能测试成绩以技能测试机构出具的结果为准。
技能测试的内容为路考,且只进行一次测试,评分标准参照公安部驾驶资格证路考评分标准执行;若某一职位出现笔试、技能测试总成绩并列第一的,以技能测试分数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技能测试分数均相同的,则组织第二次技能测试,并以第二次技能测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若第二次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再组织第三次技能测试,并以第三次技能测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若第三次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两者都列为体检对象。
以上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取 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注:考生在参加技能测试时,一律不允许其亲属及朋友进入技能测试场地,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2、保安体能测试
报考11职位的考生,测试内容参照《关于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10〕445号)执行。
体能测试内容为:
男子:①10米×4往返跑;②1000米跑;③引体向上(25岁及以下)或俯卧撑(26岁及以上);④立定跳远.
女子: ①10米×4往返跑;②800米跑; ③1分钟仰卧起坐; ④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一次性完成;若某一职位出现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并列第一的,以体能测试分数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若笔试、体能测试分数均相同的,则组织第二次体能测试,以第二次体能测试分数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若第二次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再组织第三次体能测试,并以第三次体能测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若第三次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两者都列为体检对象。
以上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注: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时,一律不允许其亲属及朋友进入体能测试场地,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