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08 16:10:17
(三)文职人员和消防文员面试
报考10、12职位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工作的 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工作由台江县招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指导监督。
考生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10职位的考生总成绩并列第一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组织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第二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再组织第三次面试,以第三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第三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两者都列为体检对象。
报考12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组织第二次面试,并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第二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再组织第三次面试,以第三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第三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两者都列为体检对象。
(四)总成绩按百分 制计算。
报考01、02、03、04、05、06、07、08、09和11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技能(体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体能)测试×50%;报考10、12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体能、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若参加技能(体能)测试、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技能(体能)测试、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本次招聘招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县招聘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疗机构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考生的复查结果。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同县招聘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
体检结论下达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时间由县招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聘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但必须在人社部门的指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共同完成。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三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经县招聘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自接到考察(政审)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县事业单位招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不得聘用为工勤人员的。
七.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台江县招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最 91ExAM.org低服务年限3年,3年内不得参加任何组织形式的招聘和提出工作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招聘工作要严格参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 )本次招聘招聘工作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四)招聘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监考、评卷、面试评分、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