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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8-06 06:57:25
根据《2013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抚人社发〔2013〕26号)精神,抚顺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和工作人员68名(详见《2013年抚顺市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⑤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笔试 报考A类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应聘人员于8月23日到市教育局人事处(地址:市政府大楼425房间)凭缴费收据领取笔试通知书,并仔细核对报考单位、报考职位,查看笔试时间、地点。 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基础知识,报考医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 报考A类岗位人员,在笔试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根据1:2的比例,按照每个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抚顺教育网上公告,同时明确面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B类岗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将注重专业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招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专任教师面试以本专业教材说课形式进行,教辅岗位人员的面试采取普通面谈法进行。面试当场亮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将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抚顺教育网上公布。 5、体检、考核 (1)体检、考核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再次面试。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抚顺教育网上公布。 (2)体检。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 (4)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6、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为方便应聘者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监督举报及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7500656(市教育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24-52850110(市纪委) 024-57500632(市教育局纪委) 024-52426132(市人社局))、抚顺教育网(www.fushun.com.cn)上向社会公告。 附件:1.2013年抚顺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抚顺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