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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四川省宜宾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56名教师公告(一)

时间:2013-06-07 17: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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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宜宾县委宜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宜县委发[2012]30号)和《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资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县委办〔2005〕39号)精神,为促进县城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特面向县内公开选聘在编在岗公办教师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县二中(9名):政治1名,生物2名,地理2名,语文2名,数学2名;

(二)育才中学(12名):英语1名,数学2名,语文5名,体育2名,历史1名,物理1名;

(三)柏溪小学(4名):体育 1名,美术1名,音乐1名,数学1名;

(四)县一幼(6名):体育1名,幼儿教育5名;

(五)柏溪镇初中(5名):数学2名,语文2名,美术1名;

(六)柏溪镇小学(14名):数学7名,语文2名,英语3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

(七)柏溪镇幼儿园(6名):幼儿教育6名;

以上各单位学科排序即为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学科排序。

二、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

(二)年龄: 参加高中、初中选聘的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6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参加小学选聘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均以身份证为准;身体健康。

(三)教龄:参加县二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高中参选学科教学工作,参加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初中及以上参选学科教学工作,参加柏小和柏溪镇小学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初中、小学参选学科教学且任教小学参选学科教学1年及以上者,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幼儿园教学工作。

(四)学历:参加县二中选聘的教师须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选聘的教师须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柏小、柏溪镇小学选聘的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选聘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须是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相应层次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即:县二中应聘者要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应聘者要求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柏小和柏溪镇小学应聘者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县一幼和柏溪镇幼儿园应聘者要求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不含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人员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应聘者除外):

1.近五年(2008年9月1日以后,以发证或发文日期为准,下同)获得县及其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县及其以上教育部门表彰或县及其以上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荣誉称号者;

2.近五年获得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参选学科现场赛课(说课)或主题班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3.近五年获得县级及其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参选学科教学质量三等奖及以上者。

参加县一幼体育教师选聘的,须符合小学或初中体育教师选聘条件,同时熟悉计算机操作与维护。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聘学校组织报名(柏溪镇初中、小学、幼儿园由柏溪中心校统一组织报名、初选)

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须如实登记本人编制单位和工作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以编制单位为现工作单位),县城7所学校(园)不得兼报。报名时根据各选聘单位的初选方案交验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16日18:00点前(具体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见各校初选方 案)。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2013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5)有关任教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或加盖县级主管部门鲜章的表彰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凡需复印件者,一律验原件,收复印件。

2.资格审查

(1)选聘学校对报名的参选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符合参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在2013年6月18日17:00点前报宜宾县教育局人事股。

(2)宜宾县教育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结束后,于2013年6月20日前对复审合格的参选人员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和相关学校进行公示。

(二)学校初选,确定笔试人员

初选在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教育局和宜宾县纪委、监察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初选方案按总分100分制定、并上报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告。于2013年6月22日至6月30日由各学校组织初选(具体初选时间由各选聘学校确定),初选成绩在各选聘学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初选结束的第二天。

各学校根据学科选聘名额按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员,并在学校公示。每个学科选聘名额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选聘成绩不得低于70分,初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初选成绩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宜宾县教育局。

(三)笔试

笔试在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纪委、监察局指导监督下,由宜宾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进行。主要考查该层次学校参选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新课程标准(小学学科的笔试内容同时包括参选学科的初中知识,幼儿教师的笔试内容同时包括教学设计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各学科笔试卷面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2013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为9∶00——11∶30,其它学科为9:00——11:00))。笔试地点:宜宾县柏溪小学校。笔试成绩于2013年7 月12日下午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上公示,查分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查分地点在宜宾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831-6201795),过时不候、责任自负。

(四)确定拟选聘人员

根据宜宾县教育局关于在职在编援藏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援藏人员参选每援藏一年加1分,加分不超过3分。

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学校初选成绩×40%+援藏加分。

根据各学校选聘的学科和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资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县委办〔2005〕39号)精神,每个选聘单位在宜宾县内每个乡镇(或直属学校,)选聘总人数不超过3人、在同一校点同一学科选聘不能超过1人(根据选聘指标先按学科顺序录取每科第一名,再按学科顺序录取每科第二名,以此类推;幼儿园“幼儿教育”不再分学科)。

(五)拟选聘人员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原工作单位、笔试成绩、学校初选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六)聘用

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举报或虽有举报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按照人事调动正常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与调入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宜宾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工作一年后,若年度考核不合格,则无条件退回原单位。对举报 有严重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选聘。

因不能按期办理聘用手续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宜宾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宜宾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学科顺序、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选聘教师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极为关注,各选聘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廉洁选才,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

宜宾县人社局:0831-6613022;宜宾县教育局:0831-6200115、6201795、6613052。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在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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