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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7-26 10:07:32
按本人提供材料打分
教学实绩
40分
近三个学年教学业绩优秀(2013—2015学年)
40分
由县教研室提供成绩,每人基本分为20分,其余20分由教研室考核计分。
教研室考核
个人荣誉
10分
获得各级各类荣誉。
10分
近三年,获政府综合荣誉:省级及以上8分、市级6分、县级4分;获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荣誉:省级及以上6分、市级4分、县级2分,以上单项荣誉减半计分。获教育业务部门荣誉:省级4分、市级2分、县级1分。
按本人提供材料打分
合 计
100分
注:1.各项考核得分按分值封顶;2.教师论文、课题相同内容(名称)在多层次获奖的,按最高分值计分;3.材料有效时间:
常山县教育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