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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6-18 12:14:26
一、招聘单位简介 |
1.笔试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其中,辅导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时事政策、党建相关知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能力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专门的考核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和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等。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师岗位:徐老师,053285071077,rsk@qtech.edu.cn 辅导员岗位:吕老师,053285071032,jgk@qtech.edu.cn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邮编:266033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