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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放管服”向纵深推进。再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94项。在全省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全省市场主体达到406.32万户,其中企业类市场主体94.41万户。全面实行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省投资项目联审平台、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等建设和推广应用加快。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和目录清单制度,加大取消、暂停征收49项收费和基金项目政策的落实力度。
重大专项改革取得新进展。开展中央已出台改革举措及中央在鄂改革试点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工作,一批国家级改革试点进展顺利。由省领导领衔推进的26项省级年度重大改革项目取得明显成效。价格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全面“营改增”改革减税效果显著。省出资企业调整重组、股权多元化改革扎实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互联网用电支持政策出台实施,企业直供电交易超过300亿度。武汉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多规合一”等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开放型经济水平不断提升。湖北自贸区正式获批。武汉城市圈获批全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武汉市获批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宜昌三峡保税物流中心、襄阳保税物流中心、武汉新港空港综保区、武汉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等建设稳步推进。汉口北获批中西部首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中国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粤港澳经贸洽谈活动等签约的一批重大项目进展总体顺利,全年实际引进省外资金8993.7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01.3亿美元。来鄂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累计达到254家,居中部首位。天河机场开通国际航线位居中部首位,航空口岸出入境人数突破250万人次。中欧班列(武汉)发运量、回程货量居全国前列。
(四)民生事业不断改善,共享发展取得新进展
精准扶贫有力推进。统筹推进“五个一批”、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千企帮千村、脱贫奔小康”等行动计划。认真落实省市县三级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全省共派出5579个扶贫工作队,帮扶482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精准脱贫如期完成任务,全年出列1601个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26.7万人,脱贫147万人。
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积极做好去产能分流职工安置、大学生就业等工作,发放稳岗补贴10.1亿元,稳定就业岗位173万个;全年新增城镇就业90.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1%。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年实施棚户区改造39.6万套,其中货币化安置20.8万户。推进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整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成预登记2.2万家单位、99.1万人。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实施临时救助。
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完成新建、改扩建489所农村公办幼儿园。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全省养老床位总数达到32.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1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覆盖率分别为65%和35%。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快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基本消除13个垃圾无害化处理空白县。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完善,初步建立省市县乡村5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经济运行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很大。全年GDP、投资、消费、出口、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等5项指标难以完成计划目标。民间投资增速“断崖式”下降,制造业投资持续走低,要素保障绷得较紧。新经济块头偏小,新增动能难以弥补旧动能减弱的缺口。二是短板制约比较突出。经济结构不优、创新驱动不强、绿色发展不足、对外开放不够等短板问题比较突出,通过法治化、市场化的办法解决深层次矛盾不够,找准薄弱环节持续用力、精准发力打“攻坚战”“歼灭战”不够。三是实体经济困难不减。实体经济结构性供需失衡、金融和实体经济失衡、房地产和实体经济失衡的现象比较突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仍然不优,制度性交易成本及物流、融资、人工、用能等综合成本仍总体偏高,企业对改革政策的获得感不强。四是运行风险不容忽视。房地产市场分化加剧。企业“三角债”问题突出,金融机构关注类贷款增长较快。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面临的环境刚性约束、环境“邻避效应”制约加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2017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环境
2017年,我省经济发展的宏观面、基本面、市场面等不会发生大的变化,总体仍处于结构调整期、新旧动能转换期,经济发展仍有条件保持总体平稳。
从国际看,全球经济复苏疲软、走势分化的格局不会改变,经济运行的复杂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美国及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增长可能略有加快,欧元区、日本短期内很难摆脱低增长状态。美联储加息、OPEC石油减产等政策“溢出效应”将逐步显现。IMF预测2017年全球经济增长3.4%,略高于2016年的3.1%。从国内看,经济发展新常态特征更加明显,地区分化、产业分化、企业分化加剧,新旧动能转换稳步推进,区域经济轮动发力,总体仍将处于“L型”筑底阶段。预计2017年经济将继续保持总体平稳态势。从我省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与发展“短板”制约的深层次矛盾叠加,创新创业、改革开放、绿色发展、共享发展等新动力增强与传统“三驾马车”动力减弱叠加。预计2017年我省仍将延续总体平稳发展态势,经济增速与2016年大体持平。
(二)做好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要召开,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 近 平 总 书 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习 近 平 总 书 记2013年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正确处理“五大关系”,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五个湖北”建设,稳步推动全面小康建设进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三)2017年计划指标考虑
2017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结果;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0.8个百分点;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0.7个百分点;
——R&D(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提高0.06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左右;
——出口总额增长3%左右;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
——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6%;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28万人;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
——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6.5%;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4%;
——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7.9%以内;
——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全面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三、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建议
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下达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通知》(国发〔2017〕1号)精神,2017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稳定经济增长
1、进一步营造抓发展的环境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习 近 平 总 书 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好用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高广大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掌握新方法抓发展的认识和能力。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研究制定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发展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体系、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广大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加强规划计划、经济形势、重大工程项目、政策措施、发展环境、发展成果等解读宣传,引导良好发展预期。
2、狠抓“三个重大”(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落实。健全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问责机制,积极推行第三方评估,着力解决基层和企业反映较多的政策解读宣传不够、享受政策不公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政策落地生根、惠及实体经济。抓好“十三五”规划实施年度评估。建立完善“三个重大”推进机制,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把“三个重大”实施情况纳入省政府专项督查和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3、加强经济运行调控。健全经济形势调研、联席会议、经济监测预警、新闻发布等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健全经济安全形势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完善新经济、调查失业率、区域和行业经济比较分析等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统计制度。建立完善政策预研储备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加强政务数据的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建设用好“楚天云”、省宏观经济大数据平台等平台支撑,创新经济形势分析方法。密切关注资源能源价格走势,加强超前预警,采取及时有效措施,确保能源、用工等要素保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二)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开展2016年“三去一降一补”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政策落实情况、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改革成果等进行专项督查和评估,对无效和低效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
1、扎扎实实化解过剩产能。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统筹处理好去产能与稳定供应、优化结构、转型升级的关系。将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更加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更加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更加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推进职工安置、债务处置。落实国家部署,研究推进对火电等产能过剩领域的去产能,对“地条钢”严格清理查处、坚决关停。实施煤炭去产能工程,省内煤炭生产企业两年之内全部关闭。创造条件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市场出清。严格落实环保、价格、质量、安全、能耗、技术等政策和标准,加快编制完善长江经济带沿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促进“僵尸企业”出局。深化价格改革,加快形成比较灵敏、真实反映市场变化的成本定价机制。
2、积极推动去库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强化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实施“分类调控、一城一策”。武汉市要重点抓好稳市场、控房价、防风险工作,有效抑制炒房行为。房地产库存消化压力较大的县(市、区)要统筹用好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房公积金、鼓励新市民购房等政策措施去库存。统筹好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发展,加快完善周边城市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