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10 07:19:13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3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截止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4);
8.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最低服务期内到北碚区外工作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9.在外国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不属于招聘范围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电话和现场报名。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
(二)初审报考资格。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调剂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确认报名的考生,请于
五、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含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涉及的公文内容,以
2.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
《一览表》中岗位类别为综合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教育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和教学设计等内容;卫生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生理学、解剖学和病理学等内容。
3.笔试时间初定于
(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根据1:2的面试比例,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材料包括: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需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签章)、考生报名信息表、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打印报名表的时间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北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blss.gov.cn)上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1〕237号)执行。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面试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