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10 07:19:13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和《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公示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执行,公示信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blss.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和考试考核总成绩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它
1.信息发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blss.gov.cn)发布。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68200377
3.考务及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68285089
4.报名咨询电话:卫生类023-68356309、教育类023-68286278、综合类023-68285089
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2:
工作经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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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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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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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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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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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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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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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 工作 及表现 |
该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从事 工作。 工作表现:
特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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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所从事工作是否属实: 是否同意报考: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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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7月17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此表须所在工作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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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重庆市北碚区三季度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