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28 14:44:38
=6.03%+5.22%+6.346%=17.60%
(6)计算投资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2000×50%×17.60%=176万元
(7)计算A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0.35×(40000/116000)+0.35×(500/1340)+0.30×(15000/52000)=12.07%+13.06%+8.65%=33.78%
(8)计算A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2000×50%×33.78%=337.8(万元)
(9)计算B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0.35×(56000/116000)+0.35×(640/1340)+0.30×(26000/52000)=16.90%+16.72%+15%=48.61%
(10)计算B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2000×50%×48.61%=486.1(万元)
(11)计算总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2000×50%=1000(万元)
(12)计算总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中央国库的企业所得税。
1000×50%=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