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22 16:09:07
更正的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7 2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3年度营业外支出 7 200
资料2,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20×4年第一季度末,根据合同约定及丙公司的财务情况,销售价款14 000万元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9月份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应收剩余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少,说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应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冲减第一季度确认的收入。
更正的分录:
借:应收账款 5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 6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800
贷:坏账准备 8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
贷:所得税费用 200
资料3,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收到的所得税返还属于政府补助,应按《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处理。在实际收到所得税返还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不得追溯调整已对外报出的20×3年度财务报表。
更正的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3年度所得税费用 720
贷:营业外收入 720
资料4,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完全正确:甲公司计算的年折旧额160万元正确,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40万元的处理不正确。
理由:董事会决定会计估计变更自20×4年1月1日起执行,故会计估计变更后甲公司20×4年度应计提的折旧=(3 600-3 600/10×2)/(20-2)=16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