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22 16:09:07
事项二:不正确。年末,工程是否提前完工尚不确定,那么对于60万元的奖励款不应该作为合同收入的一部分。
本年末完工程度=350/(350+150)×100%=70%
所以当期确认收入=450×70%=315(万元)
当期确认成本费用=350万元
此时多确认了收入,调减收入的金额为357-315=42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42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42
500-450=50(万元),预计收入小于预计总成本,应该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资产损失 15[50×(1-7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5
调整后工程施工的金额=350-35=315(万元),工程结算金额=280万元,所以两者应该按照=315-280=35(万元)反映到存货项目中,将77-35=42(万元),之间的差额调整回来。
事项三:会计处理不正确。因为该售后回购是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的,那么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
由此调整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发出商品 800
借:其他应付款 1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事项四:处理不正确。
调整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