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省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二)

时间:2011-02-15 18: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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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考试的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考生,在笔试后凭所在院校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前往主考室办理退还报名费有关手续。
   4、分批安排体检。2011年3月21日上午统一组织省外院校的考生进行体检。省内院校的考生,安排在考核后体检。博士毕业研究生的体检,待初步落实接收单位后另行通知。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及省法院、省检察院组织。体检费由参检人缴交。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选调人选。
   5、确定考核人选。区分选调生种类、学历层次和选择的工作地区,根据资格考试成绩,省内院校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省外院校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 例确定考核人选名单。博士毕业研究生,由省委组织部按考生所报志愿、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向省直有关单位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按照"双向选择" 的原则,择优确定初步考核人选名单。

  6、深入院校考察。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牵头组织考察组,于2011年4月6日至5月10日分别到有关院校对考核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填写《福建省2011年选调生人选考察登记表》。
  7、确定拟录取人选名单。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人选的综合素质,研究提出拟录取的初步人选名单。
  8、进行公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委托有关院校对拟录取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以向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及时进行调整。
   9、决定录取。对公示后确定录取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向有关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发出选调录取通知,有关院校会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选调相关手续。各院校应严肃毕业生就业派遣纪律,在选调生名单确定后,被录取人员必须服从组织选调,未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同意不得改派。
  选调对象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为录取人选后,主动放弃或在办理录用手续1个月后不到岗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五、录用安排
   1、安排去向。2011年选调生原则上充实到基层。本科生按生源地一律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机关或县以下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硕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县(市、区)党政机关或设区市的法院、检察院工作,鉴于厦门市、莆田市、龙岩市、宁德市的县(市、区)级党政机关都已超编,分配该4个地方的党 政类硕士研究生必须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机关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省和设区市级机关工作。
  2、分配办法。省委组织部、省公 务员局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达选调生名单。党政类的选调生由设区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局(公务员局)提出具体安排意向并征求市委编办意见;法院、检察院类的选调生分别由各设区市法院、检察院提出预分配名单后,由设区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审核。平潭综合实验区由党工委办公室按 相关规定办理。所有选调生分配方案由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负责汇总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公务员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批准实施,并将选调生分配方案送省委编办备案。党政类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
  3、档案接转。选调生档案由学生所在院校按选调通知的具体要求,径寄有关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应及时做好档案登记、清点和转递工作。在县(市、区)工作的选调生档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
   4、报到事宜。选调生的报到工作,由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负责。初步安排选调生统一于2011年7月27 日上午9:00,随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分配地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随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单位与选调生集体谈话。2011年8月1日前,将选调生分配安排到工作单位。
  5、岗前培训。为帮助选调生尽快适应基层工作,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选调生在省委党校进行上岗(公务员初任)培训。
   6、录用要求。选调生选派到基层工作后,实行最低服务期制,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委托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与选调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在其所派遣的基层单位服务2年以上,在其所在设区市范围内服务至少3年(含试用期)。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生源志愿到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工作的,服务期为4年(含试用期)。
  六、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牵头负责,会同省直 有关单位组织实施。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健康、顺利地进行,各单位要在工作中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协调,营造鼓励和引导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群众、奉献海西的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进行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运行环节多,运作要求高,有关高等院校 党委及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按照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和思想政治工作;全省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通力协作、抓紧抓好选调生人选考核和接收安排、培养管理等工作。 来源:高校人才网
  为便于工作沟通联络,请有关院校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人员名单、 联系地址和电话、传真号码寄送(传真)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联系人:吴校方、王丽玲;电 话:0591-88017698,87875512;传真:0591-88017698;邮编:350003。)
  有关201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信息、动态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上及时发布。)发布选调通知。适宜人选可直接在网上填表报名,报名时间从2011年1月25日8:00起至2月20日24:00止。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gaoxiaojob.com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201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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