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2026四川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选聘新区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1人公告

时间:2026-02-24 11: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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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市河东新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结构,广开视野选聘优秀专业高级人才,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大力推进市河东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就市场化选聘新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新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1名。

二、选聘范围

1.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

2.符合条件民营企业优秀人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作风务实,勤奋敬业,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企业工作,富有团队合作精神,诚实守信,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专业技能和身体素质。

3.干事创业劲头足,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推进创新、防控风险,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4.具有较强治企能力,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规守纪,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岗位条件

1.4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 24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从事财会、金融等经济类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报名人员需担任乡科级副职(或同职务层次)及以上职务层次,且近三年考核为称职(合格)或以上等次;国有企业报名人员需担任国有企业与拟选聘职位同层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职务,或中层正职满三年;民营企业报名人员须担任大中型企业副总经理或相当层级职务,或担任大中型企业中层正职满三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任职条件可放宽至在央企、省属、大中型企业工作5年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6)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7)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在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hdxq.suining.gov.cn/)下载报名表,并将公告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命名方式: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419706413@qq.com。

(二)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6日上午12:00。以收到考生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资料

1.《遂宁市河东新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区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等)、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证明、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EG/JPG/PNG,大小50—200KB,图像清晰);

4.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确认考生报名邮件已收到,未收到确认邮件的考生可于2026年3月6日17:30前来电查询。

五、资格审查

(一)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将反馈审核情况。符合职位要求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职位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条件,将取消该职位计划。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任资格。

(三)履历业绩评价,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履历业绩情况与应聘职位的匹配度。

六、面试

(一)面试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通知提供报名资料原件,由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3月9日9:30-17:00;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208室)。

(二)现场面试。由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可根据实际情况现场追问。面试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及个人专业素养、专业思维、职业操守等。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后续环节。

七、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开展意向性洽谈,经综合研判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组织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开展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并查阅个人档案、发布考察公告等。考察方式根据职位需要和人选实际合理确定。

因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后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选聘岗位空缺的,经新区党工委综合研判后,可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官网(网址:https://hdxq.suining.gov.cn)和“遂宁河东”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选聘岗位空额,由选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组织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十、待遇

参照新区国有企业高管待遇标准执行。

十一、咨询方式

(一)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

电话:0825-2322717

(二)遂宁市河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电话:0825-2911777

(三)遂宁市河东新区纪检监察室

举报电话:0825-291119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遂宁市河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附件:遂宁市河东新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区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14日

原标题: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区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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