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026浙江宁波东方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第一期招聘2人公告

时间:2026-01-20 2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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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宁波东方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根据《象山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象国资发〔2017〕40号)和《象山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指导意见(修订)》(象国资发〔2020〕5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国企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29日(上午8:45-11:15,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象山县天安路1111号(具体地址:宁波东方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501室),咨询电话:0574-65761718。

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张,以及应聘者亲笔签名的应聘人员近亲回避承诺书(附件4)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应聘者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若相关资料存疑的,本公司有权取消代报名资格。

如报名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职位,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聘用单位有《象山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指导意见(修订)》(象国资发〔2020〕52号)第二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象山县天安路1111号(具体地址:宁波东方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501室)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1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考生最高得分×70%。如计算结果高于6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4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淘汰。

五、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若提前48小时提交不参加面试的书面确认书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亦相同的,则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本公司审核后,在工招找官微公示3个工作日(含)以上,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但自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工招找官微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65761718,监督电话:0574-89386360(县纪委县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五)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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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东方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宁波东方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授权委托书

4.应聘人员近亲回避承诺书

宁波东方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

原标题:宁波东方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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