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招聘3人公告

时间:2025-12-08 11: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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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汽集团”)成立于2023年2月,沈阳市市属国有控股企业。现注册资本金为48.8亿元人民币。沈汽集团持有华晨集团100%股权,集团内现有在册员工5000余人。沈汽集团以振兴沈阳汽车产业、助力辽宁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以“出人才,出好车”、十年内回归国内汽车第一梯队,为沈阳市培养一批汽车产业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愿景。

为满足沈汽集团战略布局与业务发展需要,逐步建立与沈汽集团新运行体系相适应的创新力高、执行力强、年轻化、专业化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现通过市场化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01

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单位、岗位、任职资格等信息详见附件《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

02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03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企业纪检监察全程参与,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公告在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阳光国企、“优企职达公众号”发布。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7:00

3.报名网址:syqc.zhiye.com

4.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

(2)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个人简历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笔试及面试

1.根据首轮资格审查结果,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5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笔试人选,如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少于3人,取消本次招聘。

2.面试分两轮开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初面人选,根据初面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复面人选。

3.公司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以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流程。请保持报名使用的手机和邮箱通讯正常。

4.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初面、复面成绩分别占30%、70%比例计算。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以综合成绩排名为录用依据,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复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

1.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选承担。如有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法院民事诉讼信息、金融风险记录、商业利益冲突、公司银行流水记录等。

如有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企业官网、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监督举报电话:024-31663978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04

相关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选聘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由第三方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招聘咨询电话:024-81046045。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2点,14点-17点)。

5.监督举报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公司监督举报电话:024-31663978

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4日

附件:《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

原标题: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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