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辽宁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招聘12人公告

时间:2025-11-19 1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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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为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始建于1960年,建院60余年,现隶属于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8甲19乙”大资质体系,业务范围全覆盖,是为国土规划与工程建设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与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批辽宁省科技创新改革示范企业。下设子企业包括上海艾易优普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沈阳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沈阳上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沈阳青云盛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营口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沈阳康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海城辽沈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需要,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和专业技术积累,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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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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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第三方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考核、体检、背景调查、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发布公告:“优企职达”公众号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

3.报名网址: ghsjyjy.zhiye.com

4.咨询电话:024-81046045

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6.报名要求:

(1)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可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因个人填报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理;

(2)材料内容包括: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及所报名职位条件要求的个人身份证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涉及到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按报名系统要求格式上传齐全)。

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真实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择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者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或恶意注册应聘信息、扰乱秩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核流程

1.面试

(1)面试形式:非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2.测评

公司通过第三方对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进行测评,整体风险等级高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考核

(1)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包括部门级考核及公司级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考核,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考核机会。

(四)体检与背景调查

1.体检

拟录用人选需在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2.背景调查

公司通过第三方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身份信息、个人工商信息、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

(五)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体检与背景调查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体检结果和背景调查情况,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报至集团审批,审批通过后确定最终拟录用人选,并在优企职达公众号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企业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24-23894455转8513。

(六)录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附件1:《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招聘职位信息表》

原标题: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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