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员工的公告

时间:2025-10-20 1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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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丝丽雅集团下属控股二级子公司,为确保公司战略全面落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丝丽雅集团下属控股二级子公司,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承担菜坝组团片区开发工作,系集城市产业发展、片区开发、文旅招商运营为一体等多种经营业态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公司。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活动主要面向社会,符合条件的求职者可积极投递简历进行报名,具体以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岗位应聘资格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发布岗位为工程技术部建筑规划设计师岗、产业运营部招商运营专员岗,需求专业涵盖建筑类、设计类、规划类、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相关专业,共计2个岗位,具体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以及薪酬待遇详情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应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应聘者可通过本公告将本人报名资料上传至公司招聘邮箱gxlyhr@163.com,报名资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以及所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请将以上报名资料以压缩包的方式发送,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均备注“应聘岗位+姓名”,资料务必齐全,未备注相关信息导致简历筛选漏选等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1)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2)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3)同一个应聘人员同时填报多个招聘岗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初审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行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的,视作自愿放弃。

2.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1.笔试(占比40%)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3)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自愿放弃。

(4)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占比60%)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2)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背景调查

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聘人员符合岗位相关任职条件。

(七)讨论决定

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程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择优录取、注重实干原则,若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研究认为不适宜聘用的可终止本次岗位招聘。

(八)递补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递补一次。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2.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公司研究后可按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递补。

(九)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宜宾高新丽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2.纪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市场化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3.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咨询。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监督电话:0831-3995888

附件:《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岗位信息表》

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原标题: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员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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