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山西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专业人才1人公告

时间:2025-09-01 18: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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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正式成立,是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全额出资的公益类市场化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根据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名额及岗位详见《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要求;

5.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若有15年及以上市政绿化养护实操经验,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具备岗位条件,以《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附条件为准。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公告在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cgov.gov.cn/)、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jcetda.jcgov.gov.cn/)、晋城人才网站(http://www.jcrcw.com/)、“晋城经开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在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cgov.gov.cn/)、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jcetda.jcgov.gov.cn/)、晋城人才网站(http://www.jcrcw.com/)、“晋城经开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料需投递邮箱:jyrccy@163.com。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投递以下资料:(1)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学信网打印);(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6)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7)工作证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包括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扫描件;(8)园林绿化工程师、园艺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9)《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附件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报名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9月1日9:00至2025年9月7日18:00

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通知报考人员。

(三)开考条件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的岗位将取消招聘,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发布取消公告,同时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的准考证信息将通过邮件发送,请密切关注个人邮箱,及时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2)笔试内容

按照招聘岗位,笔试试卷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笔试成绩将通过邮件形式向报考人员进行告知。

2.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在笔试合格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指定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邮件信息,查看并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上的时间地点,按时参考。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于指定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通知待笔试面试通过后告知,体检有关事宜在指定网站发布公告。

1.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主要对意向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录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人员。

(七)转正考核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受职工保险待遇;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间员工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具体表现,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6-2222686

监督电话:0356-219304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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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

2: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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