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01 19:09:52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火炬高新区”)系1990年由科技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同创办的国家级高新区,经过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已成为中山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和创新发展的主引擎。区属企业作为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和企业之间的桥梁,承担着招商引资、企业服务、产业园开发、投资运营、城市服务、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等使命,对火炬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满足火炬高新区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区属企业总经理1名、财务副总1名、部门总经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绩突出。
2.遵纪守法,诚信廉洁,无重大失信记录。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二)任职条件
1.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熟悉珠三角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土地招拍挂流程,具备政府、金融机构、合作方资源。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房地产行业监管政策(“三条红线”、公有资产管理规定、土地出让规则等)。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聘总经理岗位的,应为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10年以上房地产行业经验,5年以上全国排名100强房企高管(如城市总、项目总)经历,在华南区域完整操盘或作为主要管理人员参与过至少3个5亿元以上销售额项目(住宅、商业、产业园区等),其中至少1个项目销售额为20亿元以上。
4.应聘财务副总岗位的,应为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型企业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熟悉投资并购和资本运营业务。具备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或高级会计师其中一项资质。
5.应聘部门总经理岗位的,应为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6年以上房地产、建筑、工程管理、城市开发建设和运营等行业经历,2年以上对应部门经理或项目总经理经验,独立负责过2个以上完整项目。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具有中国500强企业3年及以上中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经验。
(2)持有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建筑师、PMP等证书者。
上述任职条件涉及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日期截至发布公告前一日(含当天)。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相关事项由招聘工作小组“一事一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曾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9.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10.根据有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考核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总经理税前薪酬待遇约80万元、副总经理约60万元、部门总经理约40万元,最终以考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9月1日17时(一个月,以实际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打包发送到5597905@163.com邮箱,邮件标题以“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命名。
打包发送的材料包括以下彩色电子扫描件:(1)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彩色电子照片。(2)《中山火炬高新区区属企业负责人报名登记表》可编辑电子版和签名扫描件(见附件,需粘贴与第(1)点相同照片)。(3)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4)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至少提供其中两项):①劳动合同;②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③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离职证明。(5)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6)其他资历证明材料。(7)无犯罪证明。
除以上必要报名材料外,可另附个人详细简历。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资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聘程序
按照资格审查、综合测评、背景调查和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实施。
我区将于报名结束后15日内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参加综合测评。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员没有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则不视为综合测评对象。
六、管理方式
采用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聘任期限每届为3年,初次聘任设立6个月的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任期届满,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考核评价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七、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
2.本次选聘活动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市外应聘人员到中山火炬高新区参加综合测评环节期间,可凭一周内有效交通票据或相关证明材料报销交通费用,报销标准参照中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执行。
3.根据报名情况及工作需要进行择优选聘,我区可综合考虑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意愿及成绩等,对岗位进行调整和人员调剂等。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高新区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9893705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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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
原标题:中山火炬高新区公开招聘区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