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01 18:59:2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指示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创新浙江”的战略部署,通过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和科技、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大路径,打造服务区域产业升级的高能级创新载体。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建新质生产力联合研促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中心是由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以下简称“长三角研究院”)与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浙工院”)联合共建的高能级研促中心,是浙江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标杆项目,肩负着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使命。中心立足浙江产业优势,依托长三角研究院顶尖科研资源与浙工院产教融合基因,以“七板块协同运作、四机制深度融合”为核心架构,聚焦新能源、智能制造等前沿领域,致力于成为长三角地区科创成果转化与高端人才培养的核心引擎。
中心汇聚院士领衔的科研团队,构建“长聘+短聘”的灵活人才机制,联动香港理工大学等国内外顶尖高校及龙头企业,打造开放共享的智力网络。通过产教融合机制,本中心已成功孵化燃料电池汽车设计开发等重大示范项目,推动科研成果高效转化为产业生产力;依托科教融汇体系,将数字孪生、智能控制等尖端技术融入教学,培养兼具科研素养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人才、设备、数据的全域联通,为精准决策与资源优化提供支撑。
作为区域产业升级的核心载体,中心以“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三链融合为路径,服务企业技术攻关,培育技术技能人才。现诚聘科研领军高层次人才,共筑新质生产力发展高地,携手开创科创未来。
二、招聘计划
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博士人才共12名,其中事业编制10名(入编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新质生产力联合研促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如有调整,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省属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202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为准。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为
(二)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
2.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一般由本中心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学业专业和职业专业(以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为准)均可能成为本中心认定其专业要求的依据。
4.本中心明确优先考虑特定条件的,视为选人偏好而不是限制性条件,但在获得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的情况下,本中心可谢绝其他人员应聘,也可能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体现其用人偏好。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自招聘信息对外公布之日起2周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等,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出于预期缺额是否成为现实、现有人员离岗安排、分阶段筹建某些业务部门等需要,部分岗位将根据本中心实际情况,在年度内暂缓或终止招聘。在招聘计划实施周期内有人员交流调动需要(按公布条件或降低条件),或者根据上级要求接收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将部分岗位转用于交流或安置工作,不再对外招聘。
除按规定完成招聘工作、视情况暂缓或终止招聘的岗位外,集^91考试网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5年度内有效。
经考试、考核后,如认为部分岗位现有应聘人员不能达到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招聘。
(二)招聘具体安排
招聘程序一般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下载并填写《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新质生产力联合研促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人才报名表》(附件2),与高等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党员证明(要求为所在党组织的党总支或党委出具)、个人简历等佐证材料制作成一个压缩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yangzuyong@tsing-hua.com,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命名。同一个阶段性招聘周期内,每人限投递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本中心根据各岗位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对初审合格人员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招聘报名中涉及个人信息、应聘单位(含部门)、岗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缺失的,可能不予反馈。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生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要求为所在党组织的党总支或党委出具)以及与所应聘的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中心将根据各岗位用人需求实际、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情况和工作具体安排,适时研究确定针对具体岗位的考试、考核安排,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1.考试
采用考核方式,视岗位需要安排综合能力测试。
2.考核
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同行专家推荐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本中心将依据某些重点关注项目、优先考虑的条件等考核意见,对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进行初评初选,确定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察
高层次人才岗位体检工作一般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一般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意见征求等形式进行,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
六、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二)聘用管理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经本中心认定的博士人才,可享受相应待遇,有关办法依照相关文件协商执行。应聘人员也可向本单位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七、相关事项说明
(一)招聘条件所指的“工作经历”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并具有可供查证的劳动合同、社保基金缴纳或类似证明。
(二)在职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可仅作为参考,一般不作为限制性要求。
(三)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联系人:吴秉恒
联系电话:15825714752
附件1: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新质生产力联合研促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岗位目录
附件2: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新质生产力联合研促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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