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江苏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招聘2人公告

时间:2020-11-07 11: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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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1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认定,以证书为准。工作经历认定,以合法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为准。

严禁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6、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 、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现场报名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9∶00- 11月13日17∶30;

报名地点:湖滨新区嘉创大厦1612室(慧二路与银桂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附件2,可现场填写),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3张。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需现场提供审验,本次招聘不接受网上报名。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0日9:00—11:00。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政策咨询电话查询或见嘉创大厦二楼公示。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复审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证明,复审合格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轮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公布。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考生为待业人员的,须提供档案托管单位证明。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及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合格人员由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合同制管理,聘期2年(其中,首次聘用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平均月工资3000—4000元,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86826(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综合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837110(湖滨新区纪工委)

本简章由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1-2.docx

1.岗位简介表

2.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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