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16 19:53:21
经本公司研究决定,对招聘工作人员事项进行再次公告,并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见招聘计划(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录用程序将根据报名情况由公司研定。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9月30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休宁县城投公司(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县政府7楼715室);
3.联系电话:0559-7512572
4.注意事项:
(1)报名者应如实提交以下个人信息:
①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可下载);
④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2)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待遇。
2、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单位薪酬制度研定。
六、说明
1、本次招聘人员如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前,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2、第一次公告已报名人员不用重新报名,原报名有效,资格待审查确认。
3、本公告由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休宁县城投公司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doc;
2.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14日
来源:
http://www.xiuning.gov.cn/DocHtml/1/17/09/00081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