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山东省中阳县公开招聘2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

时间:2017-02-23 09: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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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县人民医院招聘21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热爱基层卫生事业的人员选聘到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为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培养充实后备技术力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名,其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中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年龄计算基准时间: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2月14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2月14日之后出生。

(四)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有2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六)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2月14日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17年2月14日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中阳县电视台、中阳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具体步骤为:

(1)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2月20日8:00—2月26日17:00期间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提交报名信息、填写《中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院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2月22日-2月28日在提交报名信息两日后,登陆吕梁市人事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其它岗位。2月26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登记表》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2月26日17:00后尚未审查或报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3月3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7年3月20日17:00前登陆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

2、报名要求:

(1)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多岗位的,即取消考试资格。

(2)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的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医技护理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无人报考,将名额调配增加到本单位同类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4)面向社会招聘岗位(非医疗医技护理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名额。

(5)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6)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资格。

3、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山西省2016年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认定。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时同步进行;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资格审查小组采取现场审核办法进行。

2、审查对象为入围面试人员。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资格审查时本人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学信网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4、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笔试内容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3)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要求: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6)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成绩。

2、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招聘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未达1:3的,合格线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命题和评分:由招聘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沟通、应变能力、服务意识等方面。

(6)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7)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体检医院: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指定(县级以上医院)。

4、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考核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表现、拟任岗位资格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核。

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和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能办理调动、调离、辞职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不良现象,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七、其它

1、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

附件:1、中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中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招考单位  单位性质 拟招
聘数
招考岗位 各岗位
招聘数
所需资格条件 备注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中阳县人民医院 差额 21 临床1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年龄放宽到35周岁。 基层服务项
目专门岗位
临床2 10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年龄放宽到35周岁。  
麻醉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麻醉学、临床医学 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年龄放宽到35周岁。  
影像 放射 2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B超 1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检验 1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检验士及以上资格 基层服务项
目专门岗位
护理 3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护理学、护理、助产、护士、高等护理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会计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会计学、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或财务电算化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合  计   21   21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学  历   毕业
时间
  毕业院校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服务基层
项    目
 
服务地   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   服务期满
考核结果
 
服务地意见  
派出单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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