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17 07:16:21
自动放弃体检、政审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在宛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严肃考风考纪,区纪委全程参与,杜绝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现象,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取消招聘对象资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实施方案由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1172607 0377-63026351 0377-6160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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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ancheng.gov.cn
宛城区卫生局网
http://www.wanchengws.com
南阳市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http://www.wancheng.gov.cn/info/1216/52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