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11 17:47:19
2018年尧都区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准考证号 | ||||||
学历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岗)位 | ||||||
服务基层项 目 | |||||||
服 务 地 | |||||||
服务时间 | 服务期限 | ||||||
服务地考核 意 见 | 年 月 日 | ||||||
派出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
注:1、服务地考核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 2、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含)以后参加“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 3、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省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其中参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现续聘在职的,须填写服务地同意报考意见或证明。 |
临汾市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tyszyf.gov.cn/news_view.php?id=1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