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23 19:50:05
2、我县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应是经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应是参保单位中的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
3、个人可以直接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吗?
答:按单位整建制参保,不接受职工个人参保。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采取什么结算方式?
答:参保单位以国家规定的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以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按单位缴费基数的35%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缴纳养老保险费,离退休人员不缴费。保险费实行全收全付的结算方式。
5、参保单位调入、录(聘)用在编人员和应当参加而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时,如何缴纳保费?
答:须按照参保时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以前年度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参保单位的人员、工资及养老金发生变化时,如何办理?未及时办理的,如何处罚?
答:发生变化时单位须于次月5日前申报办理变更手续。未及时办理申报手续的,属参保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实征缴,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属经办机构增发的养老金,从申报之月起纳入结算。
7、参保单位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当季度养老保险费,职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怎么缴?如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如何处罚?
答:职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参保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8、参保单位欠费超过6个月的,怎么处理?
答:经办机构中止其养老保险结算,封存其养老保险关系,封存期为12个月。封存期间参保单位缴清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等费用后,可以恢复养老保险关系。
9、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调离本县,可以直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吗?
答:须按调动时本人工资的3%补缴以前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后,方可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
10、事业单位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二是参保单位和职工均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经办机构对职工退休条件和待遇复核无异议的,自符合条件之月起结算养老金。
11、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项目包含哪些?。
答:养老金包括: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生活补贴以及离休人员护理费。其他费用如丧葬补助金、抚恤金、遗属补助、离休人员增发的生活补贴等由参保单位支付。
12、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哪些处罚规定?
答: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退回骗取的养老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什么每年6月底前,离退休人员必须到经办机构或常住地镇区(社区)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逾期未参加资格认证的,如何处罚?
答:为确保社保资金的安全。逾期未参加资格认证的,经办机构暂停支付其养老保险待遇。
14、保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参保单位未按时申报停止支付养老金手续的,多支付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处理?
答:由参保单位负责退回经办机构,并按骗取养老保险待遇处理。
15、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是,怎么办?
答:政府给予补贴。
16、单位参保职工在省内或跨省调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办?
答:在省内调动的,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基金;跨省调动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转移参保期间的个人全部缴费。